沒有及時補休,是否可以要求單位賠償?
時間:2010-07-14 來源:重慶網cqw.cc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問:
我是一單位員工,單位平常安排我加班后,都安排了我補休,但因我家不在本地,一個人不好耍,只好主動上班。請問我可以要求單位給我賠償嗎?
答:
《勞動法》第三十九條規定,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生產特點、工作需要,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辦法。如果單位安排職工補休,職工沒有按規定及時補休,視為自動放棄權利,因此無權要求單位賠償。
依據:勞部發[1994]489號 第17、19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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